辦公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重慶市萬州區白巖路256號4至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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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市、區有關教育工作的部署;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區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協調教育發展的重大問題;管理指導全區教育工作。
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全區教育體制改革;負責中等及以下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工作;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區各類教育的指導與協調;管理、指導普通高(初)中、小學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負責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負責對區級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鎮鄉街道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等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五、編制、上報、下達全區中小學的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區初中、高中、職業高中畢業考試、證書發放及學籍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職業教育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負責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七、?統籌管理民辦教育,規范辦學秩序,按權限負責民辦教育的監督管理;按權限負責國辦或民辦教育中等以下學校的設置、變更、終止。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財政性教育經費,編制全區教育經費的預決算;擬訂全區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資規定;統籌管理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對全區教育基本建設項目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全區教育事業經費的運行;指導全區各類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審計。
九、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承擔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管理;按權限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和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人員調配、職稱評定工作。
十、負責全區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管理全區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十一、承擔對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學校建設、教育裝備、教育產業、勤工儉學、學校后勤改革工作。
十二、協調、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涉外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指導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民主法治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協調組織并實施校園環境治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負責管理、指導、督查全區中小學安全工作;維護全區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正常秩序。
十四、?承擔教育系統宣傳工作。
十五、承擔全區教育改革工作。
十六、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掛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科牌子)。綜合協調機關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機關檔案等工作;擬訂全區教育工作的年度計劃與總結;統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系統性的重大活動;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牽頭處理教育行政復議案件;負責教育系統的督查督辦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組織機關業務學習和出勤考核;負責機關后勤服務及機關工會工作;負責教委機關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牽頭教育系統脫貧攻堅工作;牽頭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和所屬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管理教育系統社團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日常工作。
黨工委辦公室。協助區委組織部做好教育系統副處級以上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管理工作;按權限承辦教育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及培訓等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外事工作,承辦教育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及黨員出國、出境的政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黨費的收繳、管理和黨內統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統戰工作;聯系教育系統工、青、婦工作;牽頭教育系統黨的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工作;按權限受理教育系統黨組織、黨員和教職工的檢舉、控告;按規定牽頭調查處理教育系統黨員干部和教職工違反黨紀政紀案件。負責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制定機關黨委學習計劃、學習制度,督促指導機關各支部政治學習和黨內組織生活;負責機關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紀檢工作;牽頭機關作風建設、紀律建設;聯系機關群團工作;牽頭教師思想政治工作。
宣傳教育科(掛對口支援辦牌子)。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理論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和市教委等上級部門報送政務信息;牽頭網絡輿情信息管理工作;牽頭全區教育系統網絡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教育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萬州教育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刊物管理工作;負責區委教育工委、教委中心組學習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口支援工作。
教育督導室(掛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實施督導;負責對區級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及全區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均衡發展實施督導;負責對各教育督導責任區進行管理;負責中小學章程建設;組織開展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
基礎教育科。負責管理、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工作;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和素質教育工作;指導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工讀教育工作;負責管理、指導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負責管理、指導中小學招生和考試工作,管理初中、高中畢業證書發放工作;負責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工作以及區級及以上特色學校和示范性、實驗性學校建設;負責制定基礎教育的教學指導文件和評估標準,管理、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小學教學研究、信息技術教育;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信息化建設;指導中小學科普教育、人口教育和環境教育等專項教育;指導民辦基礎教育學校的教學工作;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工作;編制學校德育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校園文化建設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和德育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學校開展德育活動;指導人文學校建設和德育基地建設;指導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和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統籌全區中小學?!把袑W旅行”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管理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體、衛、藝教育改革和體育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和課余訓練工作;組織學生的體質健康調查,指導學校健康教育、衛生保健和防疫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設施及器具配置;指導學校藝術教育和課外文娛藝術活動;負責組織、管理區級學生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活動,負責組隊參加區級以上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負責牽頭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負責管理、指導中(初)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管理中等職業學校;管理、指導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和社區教育工作;指導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指導文件、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信息化建設;負責組織中等職教成教招生考試工作和學生專業技術等級、水平考核工作;管理職教成教高中階段學歷文憑及有關培訓證書發放工作;指導中等職教師資基地和實習實驗基地建設;統籌協調中等職業教育結構調整工作;指導民辦中等職教成教學校的教學工作;負責支持在萬高校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民辦教育管理科(掛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牌子)。承擔全區民辦教育管理指導工作;牽頭全區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設置調整審批工作及管理、監督工作;按權限對全區民辦學校辦學活動進行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民辦教育的法人登記工作。
人事科。負責管理、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事調配交流、工資福利、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督促有關方面依法落實教師待遇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負責實施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制定教職工崗位考核標準,管理、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師考核晉級工作;負責公務員年度考核和教職工年度考核;承辦特級教師、優秀教師的評選、中青年專家的推薦和人才交流工作;組織教師節活動及教師獎勵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機關非領導職務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職員職務任免;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離退休人員的政策和規定;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發展規劃科。負責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改革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并實施監督;統籌協調中小學(含中職、幼兒園)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布局結構調整、資源整合,并監管實施情況;制定城鄉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編制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和投資計劃,審核學校建設總體方案及投資,協助安排教育基本建設資金;組織實施全區教育基本建設項目,進行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負責全區校舍信息庫建設,監管校舍住用安全,組織實施校舍場地搶險排??篂墓ぷ鳎回撠熃逃聵I和教育基建綜合統計和統計信息分析工作,參與全區人才需求預測工作;牽頭教育應急救災工作。
財務科。負責教育經費管理;會同相關部門監督全區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教育系統財務管理;負責教育系統部門預決算,固定資產決算和教育經費報表工作;負責各方面對全區教育的捐贈工作;指導學校收費管理和債務統計;牽頭負責教育系統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牽頭負責教育系統內部財務監督、審計工作;牽頭學生資助工作。
師范師訓科(掛語言文字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管理指導師范教育和教師培訓工作;制定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教師繼續教育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統籌規劃、管理各類學校在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師德師風建設;指導師資培訓基地建設;指導區教師進修學院的教育教學業務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師范學校(其他中職學校師范類專業)招生和辦學水平評估工作;管理教師培訓證書發放和師范學校的畢業證書審查工作;牽頭支教工作;負責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
貫徹落實國家、市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起草語言文字方面的政策文件;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推進語言文字改革、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推廣普通話,負責普通話考核、測試、培訓和發證工作;承擔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安全信訪科。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宣傳教育、督查和考核評估工作;參與處置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管理、指導教育保險工作,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負責邪教防范、處置工作;負責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和公開電話的處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工作,參與教育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