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防止耕地“非糧化”》的通知
??? 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防止耕地“非糧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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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農委函〔2025〕3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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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涉農街道辦事處:
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耕地是糧食的命根子。各鎮鄉(街道)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防止耕地“非糧化”的極端重要性,加強政策宣傳,加密日常巡查,切實擔起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守牢守好鄉村振興底線任務。
一、進一步明確防止耕地“非糧化”要求
(一)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
1.永久基本農田。主要用來種植糧食作物,特別是保障稻谷、小麥、玉米三大谷物的種植面積。現狀種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糧食作物的,可以維持不變,但每年至少種植一季糧食作物且符合國土調查的耕地認定標準,可采取糧食與非糧食作物間作、輪作、套種的土地利用方式。
2.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適度種植綠肥、草本水果、煙草、一年生草本中藥材等其他農作物(其他農作物具體名錄詳見附件1《重慶市耕地認定及種植指導手冊(試行)》,若后續出臺新標準、新規定,屆時以最新版內容為準)。
(二)明確統籌耕林空間試點與防止耕地“非糧化”關系
2025年我區按照市級要求開展統籌協調耕林空間試點工作,是為了化解耕地保護紅線與退耕還林空間重疊歷史遺留問題以及2020年及以前農業結構調整導致“非糧化”、耕地撂荒反復整治等問題,并非降低防止耕地“非糧化”政策要求和工作要求。各鎮鄉(街道)不得擅自擴大統籌耕林空間試點實施范圍或延長適用期限,務必要繼續壓緊壓實責任,明晰規定、加強巡查、查漏補缺,既要有序化解耕地存量“非糧化”,又要堅決遏制耕地新增“非糧化”,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二、進一步明確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要求
(一)嚴格審查制度。按照《關于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的實施意見》(萬州農委發〔2016〕4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詳見附件2),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前,各鎮鄉(街道)要對經營主體的資質、農業經營的能力、經營的具體項目、流轉土地的坐落位置、土地的性質、流轉面積、流轉用途、流轉期限和流轉價格等內容,進行全面審查把關。對于不符合相應條件或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要予以限制或禁止,不得享受相關產業扶持政策。
(二)嚴格備案制度。全區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實行的是分級備案,50畝以上的,由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備案登記,并建立臺賬;300畝以上的,經鎮鄉備案后,報區農業農村委備案;1000畝以上的,還要報市農業農村委備案。屬于設施農業的,還應按《關于規范設施農用地備案管理程序的通知》(萬州農委函〔2015〕154號)要求備案。
(三)嚴格風險防范機制。按照《實施意見》,土地流轉應先付租金、后用地。對從2016年發文之日起新流轉的,應建立風險保障金制度,流入方要交納不低于兩年土地租金的風險保障金,由鎮鄉(街道)專賬管理,用于防范發生拖欠土地流轉費、違反合同約定等矛盾糾紛。
(四)要嚴格土地用途監管。《實施意見》明確規定,流入者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在租賃農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不得改變農用地用途。要求各鎮鄉(街道)要建立健全鄉村聯動、農民參與的檢查監督機制,對租賃農地經營、項目實施、風險防范等情況要定期開展監督檢查。
二、進一步明確防止耕地“非糧化”工作機制
(一)日常巡查機制。各鎮鄉(街道)要定期組織村(社)逐戶、逐地塊摸清查實轄區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實際使用情況,建立鎮、村兩級管理臺賬,動態完善管理數據,從源頭上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
(二)問題反饋整改機制。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非糧化”問題的,應立即制止并報告所在村(社)、鎮鄉(街道),由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區農業農村委報告詳細情況。未發現“非糧化”問題的,每月30日前“零報告”。區農業農村委將針對“非糧化”地塊形成問題整改清單,明確整改主體、整改類型、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督促鎮鄉(街道)立行立改;同時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針對不同類型進行分類指導,督促及時整改銷號。
(三)違法處置機制。《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第66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種植不符合耕地種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以不予發放糧食生產相關補貼;對有關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可以依法處以罰款。”對破壞種植條件的,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委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
三、進一步強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工作保障
(一)加強屬地責任。各鎮鄉(街道)要建好耕地保護四級管護責任體系,完善鎮鄉街道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包村、駐村干部和村干部包組、使用權人包地塊責任機制,層層細化落實管護責任,合力管好耕地、合規用好耕地。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鎮鄉(街道)要充分利用院壩會、村民代表大會、村村通廣播等渠道,廣泛積極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防止耕地“非糧化”相關內容,積極引導農戶、各類農業經營組織合法高效利用耕地。
(三)嚴肅追責問責。區農業農村委將繼續切實履行防止耕地“非糧化”部門職責,采取分片指導、明察暗訪、“回頭看”等方式對各鎮鄉(街道)防止耕地“非糧化”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對日常監管不力或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及時移交相關方面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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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重慶市耕地認定及種植指導手冊(試行)》
2.《關于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的實施意
見》(萬州農委發〔2016〕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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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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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重慶市耕地認定及種植指導手冊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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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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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3 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技術(試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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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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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手冊適用于耕地種植及耕地調查認定工作的參考。
2.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自然資源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工作分類培訓等有關要求,結合重慶市自然地理條件、常見的耕作制度和利用方式,梳理形成重慶市耕地調查認定標準和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技術手冊。
3.各區縣在開展耕地種植及耕地調查認定工作時,除應參照本手冊外,還應符合國家及重慶市有關技術標準的相關規定。
4.耕地的定義及認定標準部分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重慶市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技術手冊(試行)部分由市農業農村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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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的定義及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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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的定義
為構建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體系,2020年11月,自然資源部印發了《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簡稱分類指南)》,建立全國統一的國土空間用地用海分類,進一步明確了耕地定義。目前,國土變更調查采用《分類指南》中耕地的定義,作為耕地調查認定的標準。
耕地是指利用地表耕作層種植農作物為主,每年種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種方式種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復墾、整理地,休閑地(含輪歇、休耕地);以及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耕地;包括南方寬度<1.0米固定的溝、渠、路和地坎(埂);包括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層種植的溫室、大棚、地膜等保溫、保濕設施用地。
二、耕地的認定標準
依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相關技術標準及要求,以下7種類型土地按耕地認定。其中,新增耕地現狀必須是正在種植的糧棉油糖菜等農作物,且農作物必須出土長苗。
(一)種植農作物土地。單作和連作、輪作、間作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種植糧、棉、油、糖、蔬菜的土地,種植飼用類農作物、煙草類農作物、草本類水果、綠肥類農作物的土地。
(二)不同耕作制度,以種植和收獲農作物為主的土地。包括輪種、間種(如農果間種)、套種、復種、輪歇(休耕)等種植方式的用地。對耕地上間作、套作、混作園木、林木的,首先必須以種植和收獲耕地農作物為主;其次未達到園地標準(覆蓋度小于50%或每畝株數小于合理株數70%)的圖斑,按照耕地調查;未達到林地標準(喬木郁閉度<0.1)的圖斑,按照耕地調查。
(三)圍墾的土地上種植農作物的耕地。在江、河、湖等圍墾的土地上種植農作物,且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土地。
(四)地面塌陷仍在耕種的耕地。指由于地下采礦(如采煤),造成地面塌陷,但仍在耕種的土地。
(五)水田養殖仍在耕種的耕地。指在種植水稻、藕等水生農作物的耕地內,同時養殖魚、蝦、蟹、蛙、鱔等水產品的利用方式。耕作層未硬化或破壞,具備蓄水保肥能力,以種植水生農作物為主,且年內至少收獲一季農作物。
(六)大棚內地表種植農作物的耕地。指在溫室、大棚內,耕作層未破壞,在地表種植并收獲上述耕地農作物。
(七)未耕種(撂荒)按耕地認定(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還林、沖溝或溝壑除外)。原為耕地,且未間作、套作、混作果林的,一年以上閑置未耕種,尚未達到灌木林地(灌木覆蓋度≥40%)、喬木林地(喬木郁閉度≥0.1)標準,現狀多為雜草、少量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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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技術手冊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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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兼顧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協同發展、統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底線任務,由市農技總站牽頭組織專家制定《重慶市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技術手冊(試行)》(以下簡稱技術手冊)。本技術手冊為試行版,結合實際工作修訂完善。
一、適用范圍
本技術手冊適用于耕地上人工種植的植物,包括兩大類:第一類為農作物,主要有糧食、草本油料、棉麻、糖料、蔬菜、飼草飼料、綠肥、草本水果、煙草等。第二類為經濟作物,主要有果樹、茶葉、花卉、中藥材等。
二、耕地利用基本原則
堅持耕地利用優先序,即耕地優先用于糧食和草本油料、棉麻、糖料、蔬菜等農產品及飼料飼草等農作物生產。
三、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技術要求
耕地種植農作物要大力推廣良種良法,提高產量和品質。已種植經濟作物的耕地,通過合理調整種植模式,防止流失成為園地、林地。
一是對生態不適宜、低產低效、失管棄管的經濟作物,在尊重經營主體意愿的基礎上,有序退出種植,及時恢復耕地屬性,用于種植農作物。
二是暫時無法退出的經濟作物,在尊重經營主體意愿的基礎上,參照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栽植密度要求,通過疏行、疏株和整形修剪等提高產品品質,使經濟作物冠幅覆蓋投影面積占耕地比重小于50%。同時利用行間株間空地及時間套作一季及以上農作物,增加耕地產出率。
三是建立健全佐證檔案資料。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的耕地,利用“國土調查云”現場舉證,充分反映其耕地主要用途及每年種植一季農作物生長狀態。相關佐證檔案保存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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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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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重慶市耕地優先種植農作物一覽表
附表2 重慶市耕地間套作部分經濟作物栽植密度要求
附表3 重慶市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模式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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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重慶市耕地優先種植農作物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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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類型 |
主要包括作物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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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 |
谷物類:水稻、玉米、高粱、小麥、蕎麥、燕麥、粟米、黑麥等 |
|
豆類:大豆、蠶豆、豌豆、綠豆、紅小豆、飯豆、黑豆等 | |
|
薯類:紅薯,馬鈴薯、芋、木薯等 | |
|
棉麻 |
棉花、苧麻等 |
|
草本油料 |
油菜、花生、芝麻、蘇麻、向日葵等 |
|
糖料 |
甘蔗等 |
|
蔬菜 |
根菜類:胡蘿卜、大菜頭、蘿卜、胭脂蘿卜、蘆筍、地瓜等; 莖菜類:萵筍、莖用芥菜、球莖甘藍等; 白菜類:白菜、大白菜、青菜、烏塌菜、黃心烏; 綠葉菜類:菠菜、莧菜、萵苣、韭菜、芹菜、空心菜(藤菜)、香菜、葉用甜菜、木耳菜、茼蒿、冬寒菜、牛皮菜、油麥菜、菜心、油菜苔等; 甘藍類:包菜(包包白)、芥藍、苤藍、孢子甘藍。 花菜類:金針菜(黃化)、花椰菜(西藍花、西蘭花)、紫菜薹等; 芥菜類:芥菜頭(青菜頭)、葉用芥菜、兒菜; 茄果類:茄子、番茄、辣椒; 瓜類:黃瓜、冬瓜、南瓜、苦瓜、絲瓜、西葫蘆、毛節瓜、瓠子; 豆類:四季豆、豇豆、扁豆、白扁豆、刀豆; 蔥蒜類:洋蔥、大蔥、大蒜、韭菜、韭黃、分蔥、香蔥、藠頭、苦藠; 薯芋類:魔芋、芋頭、生姜、黃精、山藥、豆薯、腳板薯; 水生蔬菜:藕、茭白、荸薺、水芹、菱角、莼菜等; 食藥同源類:桔梗、黨參等; 食用菌類:耕地上種植的羊肚菌、大球蓋菇、雙孢蘑菇、灰樹花等; 其他:秋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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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草飼料 |
黑麥草、燕麥草、大麥草、紫花苜蓿、多花黑麥草、雜交狼尾草、青貯玉米、飼用甜高粱、飼用燕麥、毛葉苕子、箭筈豌豆、野豌豆、白三葉、紅三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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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肥 |
紫云英、水浮萍、水葫蘆、毛葉苕子、箭筈豌豆、野豌豆、白三葉、紅三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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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本水果 |
草莓、西瓜、甜瓜、香瓜等。 |
|
煙草 |
烤煙、白肋煙、曬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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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生草本中藥材 |
青蒿、款冬花、菊花、魚腥草(折兒根)、紫蘇、金蕎麥、藿香、薄荷、西紅花、芡實、食用百合、蒲公英、小茴香、馬齒莧、赤小豆、姜黃、前胡、元胡、白芷、玄參、白術、半夏、金錢草、獨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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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重慶市耕地間套作部分經濟作物栽植密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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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品種類別 |
行距(m) |
適宜株距(m) |
最大株距時畝株數與限制冠幅(株/m) |
最小株距時畝株數與限制冠幅(株/m) | |
|
常綠果樹 |
柑橘類 |
≥5 |
2—3 |
40 /2.8 |
66 /2.0 |
|
其中:柚 |
≥6 |
3—4 |
25 /3.5 |
30/3.3 | |
|
枇杷 |
≥5.5 |
3—4 |
30/3.3 |
35/3.0 | |
|
楊梅 |
≥5.5 |
3—4 |
30/3.3 |
35/3.0 | |
|
荔枝龍眼 |
≥6 |
3—4 |
25/3.5 |
30/3.0 | |
|
落葉果樹 |
李 |
≥5 |
2—3 |
40/2.8 |
66 /2.0 |
|
桃 |
≥5 |
2—3 |
40/2.8 |
66 /2.0 | |
|
櫻桃 |
≥5 |
2—3 |
40/2.8 |
66/2.0 | |
|
梨 |
≥5 |
2—3 |
40 /2.8 |
66/2.0 | |
|
其它 (葡萄、藍莓等) |
≥3 |
1.5—2.0 |
80/2.0 |
130/1.5 | |
|
干果類 |
板栗 |
≥6 |
3—4 |
25 /3.5 |
30/3.3 |
|
核桃 |
≥6 |
3—4 |
22/4.0 |
27/3.5 | |
|
多年生中藥材 |
枳殼(枳實) |
≥5 |
2—3 |
40 /2.8 |
66 /2.0 |
|
佛手 |
≥5 |
2—3 |
40 /2.8 |
66 /2.0 | |
|
無花果 |
≥5 |
2—3 |
40 /2.8 |
66 /2.0 | |
|
花椒 |
≥5 |
2—2.5 |
50 /2.5 |
66/2.0 | |
|
山銀花 |
≥3 |
1—2 |
140/1.5 |
220/1.0 | |
|
梔子 |
≥3 |
0.5—1.0 |
220/1.0 |
440/0.5 | |
|
木瓜 |
≥5 |
2—3 |
40 /2.8 |
66 /2.0 | |
|
油茶 |
5 |
|
65/2.0 |
50/2.5 | |
另:1. 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茶葉,茶樹種植行距應符合150厘米以上限值要求,以春茶生產為主,在春茶采摘季結束后,對茶蓬行間間距達不到限值要求的進行間伐或修剪,達到茶棚間的間距大于80厘米的限制指標,同時符合農作物種植面積>50%的要求,并種植矮桿玉米、高粱、大豆等一季農作物。
- 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中藥材,分為食藥同源蔬菜、一年生草本中藥材和多年生中藥材三種間套作模式。耕地種植食藥同源蔬菜和一年生中藥材,符合附件一要求的品種按農作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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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重慶市耕地中農作物間套作經濟作物模式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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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套作物 |
優先間套農作物推薦種類 |
立地條件差的山地 | ||
|
夏季 |
秋冬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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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綠果樹 |
柑橘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菜用油菜、芥菜(青菜頭)等 |
全年種植三葉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枇杷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菜用油菜、芥菜(青菜頭)等 |
全年種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
楊梅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菜用油菜、芥菜(青菜頭)等 |
全年種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
荔枝龍眼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菜用油菜、芥菜(青菜頭)等 |
全年種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
落葉果樹 |
李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甘藍等 |
馬鈴薯、豌胡豆、油菜、甘藍、蘿卜等 |
全年種植三葉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桃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甘藍等 |
馬鈴薯、豌胡豆、油菜、甘藍、蘿卜等 |
全年種植三葉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
櫻桃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蘿卜、芥菜(青菜頭)等 |
全年種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
梨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甘藍等 |
馬鈴薯、豌胡豆、油菜、甘藍、蘿卜等 |
全年種植三葉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草飼料作物 | |
|
核桃、板栗 |
大豆、紅薯、南瓜等 |
豌胡豆、油菜等 |
全年種植三葉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草飼料作物 | |
|
其它(葡萄、藍莓等) |
紅薯、大豆等 |
蘿卜、蔥、蒜、油菜等 |
全年種植三葉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豆科綠肥飼草飼料作物 | |
|
茶樹 |
綠茶 |
矮桿玉米、高粱、大豆、紅薯等 |
— |
田邊、梯坎全年種植三葉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豆科綠肥飼草飼料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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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生中藥 材 |
枳殼、佛手、無花果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油菜、芥菜(青菜頭)等 |
全年種植三葉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花椒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等 |
馬鈴薯、豌胡豆、油菜、芥菜(青菜頭)、甘藍等 |
全年種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
山銀花 |
大豆、紅薯等 |
豌胡豆、蘿卜、蔥、蒜等 |
全年種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
梔子 |
大豆、紅薯等 |
豌胡豆、蘿卜、蔥、蒜等 |
全年種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
木瓜 |
大豆、紅薯、南瓜、冬瓜等 |
馬鈴薯、豌胡豆、芥菜(青菜頭)、甘藍、蘿卜等 |
全年種植三葉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綠肥飼料飼草作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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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精 |
玉米、高粱 |
馬鈴薯、小麥 |
— | |
|
獨活 |
玉米、高粱 |
馬鈴薯、小麥 |
— | |
注:果樹類中藥材為:枳殼(枳實)、佛手、無花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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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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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萬州區分局
關于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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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農委發〔2016〕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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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建立健全風險防范機制,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重慶市農委、市國土房管局、市工商局《關于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的指導意見》(渝農發〔2015〕283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監管對象,落實監管職責
1. 監管對象。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對象是工商業者投入資本到農村租賃農戶承包耕地的行為。主要針對三類情況:工商企業到農村租賃農戶承包耕地;城鎮居民到農村租賃農戶承包耕地;農村居民利用從事工商業賺取的資金或吸收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耕地。
2. 責任主體。村民委員會作為工商資本租賃本村農地直接監管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對工商資本租賃本村農地行為全過程進行監管和協調服務,維護租賃土地雙方的合法權益。鎮鄉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承擔工商資本租賃農地日常監管和指導服務工作。各鎮鄉(街道)要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具體監管部門和人員,結合當地實際抓緊落實監管措施,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進行全面核查,依法進行規范,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3. 部門配合,各司其職。農業部門要認真做好土地流轉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發現違反法律政策規定的,應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并聯合查處;國土部門要重點加強對租賃農地擅自轉為建設用地情況的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租賃農地企業的基本信息;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政策要求配合實施相關產業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要建立部門責任追究制,確保事有人干、責有人擔。
二、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監管
4. 規范流轉行為。土地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切實維護承包農戶的土地流轉自主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承包農戶,土地是否出租,價格如何確定,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沒有農戶的書面委托,農村基層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嚴禁政府和基層組織通過下指標、定任務等方式強迫農戶流轉農地,凡是整村整組流轉的,必須經全體農戶書面委托,嚴禁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未經農戶同意的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嚴禁采取強迫命令,搞一刀切,防止少數基層干部私相授受,謀取私利。引導工商資本租賃農地通過農村產權交易公開市場規范進行。
?5. 建立工商資本租賃農地審查審核機制。各鎮鄉(街道)要積極建立對工商企業租賃農地的審查審核制度,明確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或發包方等審查審核主體的職責,根據審查審核內容和租地規模,制定具體的審查審核程序和標準,對經營主體的資質、商業信譽、農業經營能力、經營項目、土地用途、風險防范,以及是否符合當地產業布局和現代農業發展規劃等內容,采取書面報告、現場查看和部門專家會商等方式進行審查審核。土地用途審查要征求片區國土所意見,工商企業信用情況要依據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進行審查。對符合審查審核條件的,可以享受相關產業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不符合相應條件或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要進行限制或禁止,不得享受相關產業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為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對工商企業(組織或個人)租賃農地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6. 規范合同簽訂。規范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是規范流轉行為的關鍵環節,工商資本租賃農地必須在鎮鄉(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簽訂書面土地流轉合同,合同格式統一使用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和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 重慶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示范文本)》。流轉合同中應明確流轉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積、質量等級、期限、起止日期、土地用途、風險保障、土地復墾、能否抵押擔保和再流轉,以及違約責任等事項,合同標的必須具體、明確,租金首選以實物計算,如以貨幣計租,租金應隨著物價上漲逐年增加,而且先付一年以上租金,后用地。合同中要特別約定租賃到期交還土地時恢復土地耕種相關事宜,可以要求租地方交納一定金額的土地復耕保證金,委托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專戶保管,也可以要求租地方提供履約擔保。因不可抗力無法繼續經營而終止合同,耕作道路、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是否恢復土地耕種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簽訂以流入方直接與承包農戶逐戶簽訂出租合同為主要方式,也可采取委托村社集體經濟組織等單位或個人與流入方簽訂合同。委托村社集體經濟組織等單位或個人簽訂流轉合同的,承包農戶必須出具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和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轉出委托書(示范文本)》作為合同附件。
鎮鄉(街道)要指派農村土地流轉監管人員介入土地流轉過程,指導合同簽訂,審查合同內容,確保每一份土地流轉合同合法合規。租賃土地雙方自愿,可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合同鑒證。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土地流轉合同鑒證要求,對流轉當事人提出的流轉合同鑒證申請,要及時予以辦理,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7. 工商資本租賃農地實行分級備案制度。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后,流入方應在10日內報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備案事項應包括農地租賃合同、農地使用情況等內容。租賃農地50畝(含50畝)以上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進行備案登記,并建立工作臺賬。其中300畝(含300畝)以上的,經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后,還需報區農委備案。屬設施農業的還應按《重慶市萬州區農業委員會關于規范設施農用地備案管理程序的通知》(萬州農委函〔2015〕154號)要求備案。從2016年起,工商資本租賃農地未經備案的,一律不得享受任何農業產業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
8. 加強租賃農地監管。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切實保障農地農用。租地企業(組織或個人)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在租賃農地上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不得改變農用地用途,未經承包農戶同意,不得轉租和抵押擔保。要指導租地企業(組織或個人)合理使用化肥、農藥等投入品,防止出現掠奪性經營,確保耕地質量等級不下降。要強化租賃農地的用途管制,嚴禁通過出租(承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擅自將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采取堅決措施嚴禁改變農用地用途,防治耕地“非糧化”、“非農化”,對違法改變農地用途搞非農建設的,要組織力量立即查處。各鎮鄉(街道)要建立健全鄉村聯動、農民參與的檢查監督機制,對租賃農地經營、項目實施、風險防范等情況要定期開展監督檢查。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農戶對租賃農地利用情況進行監督。
9. 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對撂荒耕地、違反產業規劃的,可以停止享受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對失信租賃農地企業要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并啟動聯合懲戒機制。特別對擅自改變農業用途、嚴重破壞或污染租賃農地等違法違規行為,必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合同約定的,流轉土地的農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解除農地租賃合同,并要求賠償。
三、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風險防范
10. 限定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規模和時間。工商資本首次租賃農戶承包地面積一律不得超過1000畝,確有良好經營業績的,經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批準方可進一步擴大租賃規模。對已超出當地上限標準的,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的情況下,可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合同到期后按照新的規定進行調整。對租賃期限,應視項目實施情況合理確定,可以采取分期租賃的辦法,但一律不得超過2027年6月30日。
?11. 建立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風險防范機制。各鎮鄉(街道)要積極建立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風險防范機制,工商資本租賃農地應先付租金、后用地。租地企業(組織或個人)可以按一定時限和一定比例繳納風險保障金(風險保障金原則上不低于二年的土地租金)。有條件的鎮鄉(街道)可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建立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風險保障基金,風險保障基金用于防范承包農戶權益受損和土地復墾。鎮鄉(街道)對租賃農地風險保障金要設立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對租地企業所繳納的風險保障金,租賃合同期滿租賃者無違約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退還。各鎮鄉(街道)還可以開展農業保險、農業擔保相結合的多種形式的風險防范機制探索,提高風險保障能力。
四、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引導和服務
12. 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項目。對工商資本進入農業,主要是鼓勵其根據當地資源稟賦、產業特征,重點發展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鼓勵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以及當地需要、符合農業發展規劃的農業產業,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種經營,投資開展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鼓勵開展農業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在生產發展中切實保護耕地等農業資源,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
13. 建立工商資本與當地農戶合作共贏的利益聯結關系。工商資本進入農業,應通過利益聯結、優先吸納當地農民就業等多種途徑帶動農民共同致富,不排斥農民,不代替農民。鼓勵“公司+農戶”共同發展,支持農業企業通過簽訂訂單合同、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提供土地托管服務等方式,帶動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實現合理分工、互利共贏,讓農民更多地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14. 加強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的指導和服務。各鎮鄉(街道)要加快建立完善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和服務體系,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政策,對所有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逐宗落實專人,幫助其完成考察協商、簽訂合同和鑒證備案等工作,全程跟蹤指導和服務。要加強合同的履約監督,對違約拖欠農戶租金的,要督促企業(組織或個人)盡快清償。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糾紛調解機制,引導流轉雙方依法依規解決流轉糾紛,保障出租土地農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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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農業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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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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