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重慶市萬州區陳家壩街道江南大道2號區政府大樓1樓、4樓、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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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相關工作,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流動調配等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定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行政監督責任。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案件。
(七)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核、聘用和考試等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負責專家、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按規定承辦留學人員來萬工作或定居相關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和區級部門表彰工作,承擔市級部門及以上層級功勛榮譽表彰的評選推薦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協助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辦以區政府名義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四)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大事記等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改革推進工作;牽頭負責本系統工作安排、督查督辦和考核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材料,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及業務工作的對外宣傳、新聞發布、政策咨詢等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組織人事科(掛黨委辦公室牌子):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日常工作和窗口單位作風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黨委和系統黨委的日常事務;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輿論引導、意識形態等工作;承辦以區政府名義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法規監察科: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綜合協調和處理工作;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業“放管服”改革等任務;履行局行政審批綜合管理職能;承擔規范性文件綜合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規范指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監察人員的執法行為;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員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
就業和人力資源服務科:擬訂全區城鄉統籌的就業創業規劃和年度計劃,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全區編外用工的管理;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貫徹執行就業援助等政策;貫徹執行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統籌協調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負責經濟性裁員備案工作,建立完善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落實在經濟結構調整中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統籌實施勞務派遣許可;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擔重慶市萬州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職業能力建設科:貫徹執行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執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擬定職業培訓規劃;貫徹執行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指導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指導管理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和競賽工作;綜合管理和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考核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權限負責實施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承辦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全區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事項;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選聘)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協助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評價、聘用、激勵等工作;綜合管理全區職稱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協助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級、市級專家推薦、選拔和綜合管理服務工作;按規定承辦留學回國人員來萬工作、服務或定居以及國(境)外機構在萬招聘專業技術骨干的相關工作。
工資福利科: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離退休及死亡撫恤等政策;承擔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管理和業務指導、監督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
社會保險科: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貫徹執行養老保險全市統籌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管理機制;負責區本級參保企業職工的退休審批;組織實施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工作,承擔重慶市萬州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工傷定點醫療、康復、殘疾輔助器具安裝協議機構的監督管理。
調解仲裁和勞動關系科: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范,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及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的培訓、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完善企業特殊工時制度管理;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指導鄉鎮街道、企業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
人才和表彰獎勵科:參與制定全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牽頭組織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人才工作,抓好人才服務、開展人才活動;承辦市級部門及以上層級功勛榮譽表彰的評選推薦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級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國際交流、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外事管理等工作;按規定會同區科技局完成外國人來萬工作相關工作;牽頭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鄉村振興工作。
基金監督和財務科:參與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機關、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社保大廳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財務管理、核算、監督和后勤管理工作;承擔統計、信息規劃、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有關援助項目等工作;負責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公共管理部分資產運行管理;貫徹執行基本養老保險、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基金監督監管制度;編制就業補助資金預算,督促預算執行,監督資金管理使用和開展績效評價;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監管基金的投資運營,受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事項,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人員的培訓、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承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車輛調度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對外接待、安全和愛國衛生工作;負責本系統涉及招商引資相關的事務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