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五一”節日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重慶市萬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規范“五一”節日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
提醒告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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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區各相關經營者:
“五一”小長假期將至,人流、物流、車流高度聚集,旅游、住宿、餐飲、交通等相應市場又將迎來階段性消費高峰。為切實維護好節日期間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安心過節,現就規范我區市場價格等經營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重慶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規定,增強社會責任感,依法誠信經營,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住宿、餐飲服務的經營者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布當日客房和餐飲價格,價格發生變動時,及時調整相應標價。不得收取標價之外未標明的費用;不得借五一假日之機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在成本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住宿餐飲價格,不得散布漲價謠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我區住宿餐飲業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杜絕發生強制服務、欺客宰客等價格違法行為,嚴禁虛假標價、虛假折扣、捆綁銷售。
三、相關經營者通過電商平臺等渠道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商品和服務訂單生效后單方面無故取消訂單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得誤導、欺詐消費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標明的任何費用。
四、各旅游景區景點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其優惠減免政策并在顯著位置公示,不得強制捆綁銷售或標價外收取費用;客運、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車等交通行業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國家票價政策并做好價格公示工作,嚴禁超過政府定價擅自漲價、價外加價等行為;停車收費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在停車場顯著位置設立停車收費公示牌,明示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及免費范圍等,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和相關優惠政策。
五、各經營者應規范促銷打折等優惠活動,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等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打折等)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更不得通過簽署協議串通漲價或散布漲價信息,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節日期間,區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經營者的價格監管,依法嚴厲查處不執行明碼標價、價外加價、價格欺詐、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杜絕惡性價格糾紛事件發生。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依法公開曝光。
請各相關經營者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內容,積極開展自查整改,規范自身經營行為,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做好轄區穩價保質工作。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市場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票據憑證等證據資料,并撥打“12315”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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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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