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萬州區戶外廣告設置詳細規劃(2023-2028年)》
【部門解讀】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萬州區戶外廣告設置詳細規劃(2023-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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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為提高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加強萬州城區戶外廣告精細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質,按照《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和《重慶市城市管理局關于抓好戶外廣告設置詳細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30號)等文件要求,編制《重慶市萬州區戶外廣告設置詳細規劃(2023-2028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主要內容
《規劃》包括總則、規劃布局、規劃引導、規劃實施、附則五個部分。
(一)總則。總則載明了編制規劃的意義、指導思想、范圍、期限、對象、目標、原則及依據。明確了2023年至2028年萬州區在規劃集中建設區內對戶外商業和公益廣告的規劃,在保障戶外廣告安全性、藝術性、適配性、綠色性、創新性、正向性的原則下,達到社會、經濟和環境景觀效益的完美統一。
(二)規劃布局。總層面布局分為展示區1.86平方公里、控制區20.68平方公里、彈性控制區1.99平方公里、禁止設置區90.03平方公里,總計規劃點位249個,537塊、2.48萬平方米,規劃形成“一環、三帶、四區、五心、多節點”的布局結構。
(三)規劃引導。主要對廣告規劃的禁止性條款、廣告設置規范、區域控制等作出具體明確。一是通則式禁止性條款。明確規定禁止設置影響交通安全、公共安全,妨礙居民正常生活,損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戶外廣告設施;禁止在軍事等特殊用地單位及建筑控制地帶、施工圍擋設施、在建(改建)樓盤外墻面、垃圾箱、居住功能建筑、建筑特殊點位(樓頂、女兒墻、陽臺)等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禁止設置布幅標語、彩旗、吊旗廣告設施;禁止在中心城區設置大型高立柱廣告。二是展示區、控制區、彈性控制區、禁止設置區的規劃引導。對展示區、控制區、彈性控制區內的廣告設置形式、亮度、展示形式、墻面廣告設置高度等作具體明確;禁止設置區原則上不得設置戶外廣告,現有戶外廣告應逐步拆除。三是公益廣告設置規劃指引。明確公益廣告面積或點位不低于戶外廣告設施總面積或點位的10%,公益廣告設施上不得發布商業廣告。另因公益廣告宣傳需要,由區委宣傳部和區城市管理局組織專家評估后,可辦理手續。
(四)規劃實施。本戶外廣告規劃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實施與管理。在規劃實施期間,規劃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應嚴格按照規劃執行,對已有的不符合規劃要求的戶外廣告設施積極清理、規范。如確有對城市戶外廣告提質需求,應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由區城市管理局組織專家論證后,提請區政府審議。
(五)附則。本戶外廣告規劃由區政府批準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年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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