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重慶市渝東北區縣非法金融活動 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重慶市渝東北區縣非法金融活動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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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渝東北區縣非法金融活動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已于2025年10月14日經萬州區第六屆人民政府第9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5年11月27日印發。為便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政策內容,現就《暫行辦法》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依據
(一)起草背景。《重慶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自2018年出臺以來,在鼓勵引導涉非風險群防群治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經多年實踐,逐漸顯露出政策適用范圍不足、區域間力度發揮不均、舉報線索受理途徑不暢等問題。2024年下半年,市委金融辦推出“防非打非一件事”工作流程,要求促進打非事項
從線索發現到風險處置全鏈條發力,推動涉非風險防控體系重構、能力重塑。2025年8月,市委六屆七次全會審議通過的意見和決議中明確:“要持續完善直達基層末梢的城市安全風險全量閉環智控體系,著力健全以防為主的風險隱患監測預警、排查化解機制”,為持續深化防非打非工作指明了方法路徑。為積極鼓勵和發動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參與防范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深入推進渝東北區縣非法金融活動舉報獎勵一體化機制建設,助推全市“大綜合一體化”城市綜合治理體制機制改革,在市委金融辦的統籌指導下,萬州區政府辦公室牽頭起草了本《暫行辦法》。
(二)起草依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7號),2021年1月26日頒布;《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實施細則〉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11號),2023年1月20日印發;《重慶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渝打非金發〔2018〕12號),2018年10月22日印發。
二、文件制定過程
本《暫行辦法》由萬州區政府辦公室牽頭起草,開州區、梁平區、城口縣、豐都縣、忠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政府辦公室共同參與,經多方一致通過后,由萬州區政府辦公室作為發文主辦機關,以各區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聯合會簽并印發。《暫行辦法》嚴格按照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制定,經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部門意見、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后,報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文件主要內容
本《暫行辦法》內容共分五章,即:總則、獎勵條件、獎勵程序及標準、監督及保密管理、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中,第一條載明了文件制定依據;第二條闡釋了非法金融活動及非法集資的定義;第三條明確了舉報受理原則和接收單位;第四條明確了舉報方式,渝東北區縣政府辦公室設立統一的非法金融活動舉報電話(023-67572045)和網絡舉報平臺(重慶打非微信公眾號);第五條明確了獎勵資金來源,舉報獎勵資金納入渝東北區縣政府辦公室財政預算。
第二章“獎勵條件”中,對符合獎勵的基本條件、獎勵實施原則及不給予獎勵的具體情形作出規定。其中,第六條規定了舉報獎勵應當同時符合的4個基本條件;第七條規定了不給予獎勵的4種情形;第八條規定了舉報獎勵應當遵循的3項原則。
第三章“獎勵程序及標準”中,對舉報受理程序、獎勵類型及標準、領取獎金時限等作出規定。其中,第九條規定了舉報受理程序,對初步判定有效的,應按程序交辦有關單位開展核查;第十條、十一條規定了獎勵類型及標準,具體分為常規獎勵、追加獎勵、特別獎勵、實物鼓勵“四類八等”;第十二條規定了領取獎金時限,舉報人應當在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到渝東北區縣政府辦公室領取。
第四章“監督及保密管理”中,對檔案管理及隱私保護等作出規定。其中,第十三條規定了舉報獎勵檔案管理要求;第十四條規定了獎勵資金使用管理要求;第十五條規定了舉報人隱私保護要求,嚴禁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信息,嚴禁將舉報材料和舉報人有關情況透露給被舉報人或被舉報單位,對惡意透露信息、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第十六條強調了偽造材料騙取、冒領獎勵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中,第十七條、十八條分別闡明了解釋權限及施行時限。
四、解讀單位及咨詢電話
????本《暫行辦法》由渝東北區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如下:
萬州區:023-58224066
????開州區:023-52255051
梁平區:023-53888265
城口縣:023-59226907
豐都縣:023-70700366
忠 ?縣:023-54613279
云陽縣:023-55186871
奉節縣:023-56557506
巫山縣:023-57690789
巫溪縣:023-5166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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