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科技創新項目哪些情形會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區衛生健康委根據項目申報指南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格的項目進入評審環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一)不符合該年度申報指南及要求的;
(二)國內已有類似醫學科技成果,且無重大創新,無必要重復研究的;
(三)項目申報書內容不完整、格式存在重大問題的;
(四)未規范提供科研誠信承諾書的;未提供科學性審查批件、倫理審查批件的(依規可免除倫理審查的,應提供倫理豁免證明);未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證材料的;
(五)涉及病原微生物實驗的研究項目,未提供相關生物安全實驗室備案憑證或生物安全審查批件的;
(六)項目建設方案中顯現負責人及單位信息的;
(七)涉及學術不端的;
(八)研究經費填寫不符合規定的;
(九)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